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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勋
5月31日,记者从福州市质监局获悉,在日前开展的“五一、六一”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局执法人员在对永泰县三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查出了51瓶涉嫌冒用“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五粮液”和“贵州茅台酒”。目前,这批假酒已被依法没收。
此外,执法人员还在该商场内发现五种电器产品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分别是“豪兴牌”新款式防干烧电热杯,产品型号分别为:HX-0031、HX-0032、HX-0033;盛达电子泡茶壶,产品型号为SD-P65B和SD-P9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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